工作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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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部门职责

1.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,持续强化部门师生思想政治建设。

2.在学院党委领导下,协同推进高校美育、劳动教育建设工作。

3.负责全院学生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物理、美育、劳动教育、国家安全教育课程建设与教学组织工作。

4.负责学院预科生、留学生教学组织与日常管理工作。

5.负责全院师生志愿服务项目培育、志愿者星级认定等工作。

6.负责包头市志愿服务学院日常工作。

二、成员分工

(一)书记

1.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,主持部门日常工作。

2.负责党建与意识形态工作,部门人员思想政治建设。

3.负责组织落实国务院、教育部、学院党委相关文件、政策精神,制订部门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
4.学院党委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。

(二)副主任

1.协助书记做好部门教职员工思想政治和日常教育、管理工作,抓好“三会一课”、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落实。

2.协助书记负责部门日常工作的部署落实、考核监督。

3.负责学院美育、劳动教育建设以及学生日常管理工作。

4.负责部门教工队伍建设、培训工作、品牌志愿服务项目建设。

5.负责与地方各级行政部门、团体的对接工作。

6.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。

(三)副主任

1.协助部门领导落实国家高职教育相关政策。

2.负责学科与课程建设,专业教材建设与规划。

3.负责校内外实习基地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。

4.按照学院人才培养模式要求,认真落实各项教学和教改任务,督促检查教学各个环节的落实情况,确保教学任务完成。

5.负责部门科研工作、组织部门教师积极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,推进科研创新学术团队建设。

6.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。